洪荒,
委羽山。
云雾缭绕,钟灵毓秀。
“唉!”
碧波荡漾,
水面倒映出岸边之人的样子。
那是一名剑眉星目、容貌俊美、气质出尘的青衣男子,然而此时脸上却满是忧愁之色。
青年长叹一口气,
好消息:
穿越了。
坏消息:
穿到了危险系数极高的洪荒世界,还成了东王公,一个连巫妖量劫都没熬过去的短命鬼。
“算了,”
“既来之,则安之。”
毕竟,
老话说的好——来都来了!
青年展开愁眉,
接受现实。
“以后,”
“我便是东华!”
东王公只是道号,东华才是他的真名。
话音落下,
无事发生。
既没有天道回应,也没有什么身体一松,仿佛灵魂和躯体完全融合,对此,东华早有预料。
毕竟,
除了多几十年记忆,
他从内到外,都是纯正的老洪荒人,那叫一个地道。
因此,
自然不算是夺舍。
不然的话,早就一道天雷轰下来,把他劈成渣渣了,真当天道是摆设不成?
接受现实后,
东华开始思考接下来的道路。
首先,
争霸是不可能争霸的。
男仙之首?
狗都不当。
他可不是东王公,心比天高,命比纸薄,拿着鸿钧的鸡毛当令箭,结果落得个身死道消的下场。
虽然身负帝王命格,
但也不看看他的对手都是谁。
帝俊太一就不说了,光是巫族,祖巫这种极其变态、一打多都毫不费劲的强者,就有整整十二个。
十二个壮汉往那站成一排,
谁不怕?
更别说,
十二祖巫还能结成都天神煞大阵,召唤盘古。
这不削能玩?
只能说,
不是东王公不够强,而是对手太变态了,就算没死在妖族手里,最后也得被巫族灭掉。
“而且,”
“我对称霸不感兴趣。”
“不如娶几个媳妇,生一窝孩子,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、逍遥自在的生活,岂不美哉。”
“不如娶几个媳妇,生一窝孩子,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、逍遥自在的生活,岂不美哉。”
东华承认,
他就是个俗人。
穿越前单身,穿越后还单身,那岂不是白穿越了。
想清一切后,
东华顿时觉得轻松了许多。
“只要不参与争霸,再稳健谨慎一些,以我先天神圣的身份,没人会闲的没事主动招惹我。”
总之,
就是一个字——苟!
不过,
洪荒危机四伏,
各种阴谋、算计层出不穷,想要活的逍遥自在,必须拥有强大的实力,实力才是一切的根本
。
东华眸光一闪,
“先定一个小目标,证道混元大罗金仙。”
当即,
他盘膝而坐,
全身心投入到修炼之中。
作为先天神圣,他一出生就有大罗金仙初期修为,还有伴生的极品灵宝纯阳剑。
然而,
东华却没有自满。
因为他知道,要不了多久,一大批大能就会出世,到那时,大罗金仙满地走,根本不值钱。
……
白驹过隙,
洪荒从来不记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