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和十六年,二月初五。
清流之弹,若雪片然,落于御案。
弹章一本接一本,递至案前。
其中罗文进一书最重,曰:“若不惩谢临,则天下官员,人人皆可抗旨,则朝廷之制,一纸空文矣!”
周景帝览之,一不发。
既而,轻推之,置于案角。
留中。
不发。
……
东华门外,一处旧宅,沈端为谢临所置。
院不大,三进,青砖灰瓦,院中老槐一株,枝上新芽初吐。
夜,书房。
谢临坐案前,素笺一张,墨已研,笔搁架上,而迟迟未落。
徐氏端灯入,见其状,低声道:“谢郎,弹章之事,我都听闻了。”
“嗯。”谢临应了一声,没抬头。
徐氏放下灯,两盏灯的光凑在一处,案上亮了些:“你待如何?”
“我今非官。”谢临道:“无上殿自辩资格。”
“奏疏递上,亦须有人肯收。”
“那……”
“但有一件事,我可以做。”谢临抬起头,望着灯焰,缓缓道:
“其弹者‘制’,我便陈一‘情’。”
“不辩一字。”
说罢,提笔。
笔尖悬片刻,落,一字一字,写得极慢。
臣谢临,顿首再拜,谨陈情于陛下:
臣,桂林一贬吏也。昔获罪于苏州,蒙恩不诛,放之岭外。
臣自以为此生不复入京华,唯以残躯,牧百里之民,以赎前愆。
然臣之座师沈端,病矣。
臣在桂林,闻师病,每一邸报至,辄不能竟读。
师年逾六旬,秉国三十年,今卧榻不起,医者其心脉已损,静养百日,尚恐不支。
臣不敢以官身入京,阁议有命,暂缓臣之赴任。
臣亦不敢以私情渎君,朝廷自有法度。
然臣闻:师者,人之父也。父病而不归,臣不能安。
臣今入京,不为复职,不为申冤,唯求一榻之地,亲奉汤药,以尽弟子之分。
若陛下以臣为抗旨,臣愿削职待勘,锁于大理寺狱。
唯求陛下,容臣每日出狱一时,为师奉药。
臣无他,唯陛下哀之。臣谢临,死罪死罪。
《礼记·檀弓》曰:“事师无犯无隐。”又《学记》曰:“师严然后道尊。”
谢临此疏,不辩“抗旨”之罪,不申“复职”之请
唯以“师者人之父也”六字为骨,字字皆情,句句皆礼。
搁笔。
墨迹未干。
谢临取疏纸,吹把,递给徐氏:“明日一早,递通政司。”
徐氏接疏,览了一遍,低声道:“谢郎……此疏当真不辩一字。”
“不辩。”谢临望灯焰
“陛下若驳此疏,便是不许人尽孝、不许人尽义。”
“陛下不会驳。”
……
二月六日,乾清宫。
谢临借魏子,行王堪之师宋景通政司旧路,道疏避清流,摆于御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