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梯里,两名工人闲聊。
其中一人拍了拍同伴的肩膀,说道。
“这家可真豪气,那么多好东西,说不要就不要了!”
“可不是,我刚才拍照片给我媳妇儿看了,我媳妇儿说,就那个粉色的包得几十万呢!够我十年工资了!
她说不要就不要了!
还说什么这个类型的包,她已经不喜欢了。”
“待会儿咱俩再上去看看,反正那个瘸腿女的自己说不要的,丢了怪可惜的,不捡白不捡。”
“对,我媳妇儿要是能有个那样的包,肯定得高兴坏了。”
不知道是不是林知晚敏感了,当她听到“瘸腿女人”的时候,她的脑海里闪过宋今禾的那张脸。
这栋楼里的住户名不多,在她楼上的,也就只有三户。
他们说的,应该就是宋今禾。
宋今禾要搬走,林知晚还是有些意外的。
不过仔细一想,倒也在情理之中。
当初办离婚的时候,财产明细上有写过这间房产。
虽然产证写的是宋今禾的名字,但是是傅宴舟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换句话说,这间房子,有一半是属于林知晚的。
在财产分配的时候,傅宴舟将这间房子的差价补给她了。
宋今禾如今要搬走,大概是因为昨天在研究所,觉得自己受了委屈,跟傅宴舟哭诉了吧。
现在,帝景苑的别墅还缺个女主人,宋今禾应该搬回帝景苑了。
那这房子里的奢侈品包包,宋今禾自然就看不上了。
林知晚没有再想。
不管那两个人要做什么,跟她都没什么关系了。
林知晚拉开车门,开车前往餐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