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施耐庵还是元末的遗老遗少,就是不愿意出仕大明,曾有过多次拒绝朱元璋的邀请,不愿出仕大明的举动。
但不管说,写颜色小说终究是有损名望,如果能从朱元璋这里赚到买马车的钱,那就不需要出卖自己的名声了。
即便……
其实他也没那么在意自己的名声就是了。
名声臭在洪武时代,倒不如说是一个很不错的保护伞,你名声那么好,等朱标死了,朱元璋怎么放心得下你啊。
而朱元璋这边也是嘛,比他写颜色小说还要容易。
他写颜色小说,还要注意文笔,注意用词呢。
比如:光滑白皙,轻抿嘴角,脸颊微红,欲拒还迎。
葱白指尖,微微划过,轻声呢喃。
虽说李可自己早就看过无数,但是真正等自己去写的时候,还是感觉颇为吃力,不过题材、故事情节什么的,他都非常多,这倒是大实话。
也怪他没经验。
穿越前就没摸过女人的手,要是真有经验,就不用自己去幻想,去回忆别人是怎么写的了。
要是摸过,他就可以直接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。
其实也是有一句说一句,这古代的颜色小说,可能都一点不比他看过的差,主要是人家更有经验。
不过嘛……这片市场相当蓝海,根本不怕竞争。
很快,李可便大大方方地坐了下来。
坐下来花了三秒钟酝酿了一下心情后,拉开官袍衣袖,开始磨墨,左手葱白的指尖敲击了几下桌案,很快,他便歪着脑袋拿起毛笔,写下了一个题目:《论人口变化与朝代的兴衰,以及对治国的启示》。
文章的开头给捂住。
“陛下你这是想要干什么?”
朱元璋嘴角不自觉地向后咧了咧,道:“莫非朕连看看这区区方寸纸的资格也没有?”
李可只好道:“臣写文章的时候,不习惯被其他人给盯着,你等我写好了,你再看,你这样会影响我发挥。”
朱元璋的嘴角咧得更大了,“你这文笔、书法写得极烂,没想到讲究还那么多。”
李可道:“我很快就写完。”
嘴上说着很快,实则,还是一写就写了几乎半个时辰有余。
写完了以后,吹了吹纸上的墨汁,让墨汁干得更快些,这才一脸心满意足地道:“好了!写好了!”朱元璋这才一身明黄色的衣服凑了上来观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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