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还要继续,那就继续吧
洪泉公司发了一则声明,声明的大概意思就是,我公司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事,对此做出解释。
骑手是地区业务承包公司自行招聘,而且在维权过程中,我公司积极配合周云,提供相应合同。
对于网上的诽谤和侮辱等行为,我公司已经收集固定证据……
总得来说就一句话,事情和我们没关系,而且事情发生之后,我们也积极主动配合了。
骑手不是我们公司的人,是下面承包业务的公司自行招聘的。
你们说的坏话我们都已经记住了,后面再说的话小心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!
伴随着这个声明一起发出来的还有和当初周云的通话录音等证据,反正就是要说,在发现问题之后,虽然和他们没关系,但没有逃避,而是积极主动配合。
这个声明发出来后,网上议论的声音顿时稍微小了点。
毕竟如果真的按照法律来看,事情确实和洪泉公司没关系,而且在周云找过去之后,也确实提供了合同。
就让人想骂但是不知道怎么骂。
就在这样的氛围中,时间一晃来到了
既然还要继续,那就继续吧
所以需要参与庭审,他要向那个潘总发问,问问对方是什么情况,然后把庭审笔录复制好发到网上。
关键是一点,重新签合同这个事,洪泉公司知不知道潘总是为了规避执行!
如果洪泉公司知道,那就有意思了。
仔细想想,把结算款放在另一个公司的行为虽然本质上是合同行为,但如果明知潘总这样做是为了规避执行的话,那是什么性质,那叫共犯!
当然,以洪泉公司的本事在这里应该不会留太大漏洞,但无所谓,试试也无妨。
而且就算刑事上抓不住把柄,那也足够让洪泉公司喝一杯了。
业务放在这个公司,然后直接把钱结算给另一个公司,你说你什么都不知道?
证据确实可能不够,但舆论肯定能引发。
说实话,本来周云是不打算做的这么绝的,但是没办法,洪泉公司的那个声明让他恶心到了。
那既然这样,就把这个事也发出来,虽然在刑事上可能没办法把你怎么样,但大家心里都有杆秤的。